基隆關籲進口商正確標示免退運受罰。

基隆關籲進口商正確標示免退運受罰。

車輛零件產地標示別踩雷!基隆關籲進口商正確標示免退運受罰。(關務署基隆關提供)

【記者柳芬馨基隆報導】車輛零件產地標示別踩雷!基隆關籲進口商正確標示免退運受罰。
基隆關表示,近期偶有廠商報運進口車輛零件,因貨品本體或外包裝所呈現的文字、商標及圖案,可能使人誤認真實產地,不僅造成貨物通關延宕,情節嚴重者更可能遭退運,並移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裁處。海關提醒進口業者,進口前應詳加檢視產地標示,避免因不熟悉法令而增加改善、倉儲、退運及罰鍰等成本。
基隆關說明,依《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車輛零件目前並未列入經濟部公告應強制標示產地的進口貨品,亦即進口人可選擇不標示產地;但若選擇在貨品或包裝上標示產地,即應遵守《貿易法》第17條第2款規定,不得有標示不實或使人誤認產地的情形。
海關如查獲進口貨品產地標示不實或有使人誤認之虞,進口人須依規定申請改善,完成更正、補正或去除相關標示後,始得辦理通關;若無法改善,該批貨物將予以退運,違規案件並將依《貿易法》第28條移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裁處。
基隆關指出,近期常見違規態樣之一,是大陸產製的車用避震器,包裝上卻標示德國國名及德國廠商名稱,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德國製造。另一常見情形,則是大陸產製的煞車來令片或雨刷,貨品本體或外包裝僅印有臺灣廠商英文名稱或註冊商標,卻未說明其為進口商、代理商或經銷商,容易造成臺灣製造的錯誤印象。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進口貨品如需標示國內廠商名稱或商標,應明確加註「進口商」、「代理商」或「經銷商」等文字;如未加註相關身分,則應在廠商資訊或註冊商標的同一面鄰近位置,清楚標示正確產地,以避免消費者混淆。基隆關呼籲,預防勝於事後補救,進口業者應在訂貨、生產及包裝階段即確認貨品真實產地與標示內容,並要求國外供應商正確製作包裝,避免貨物抵港後才進行繁瑣改善。落實產地標示把關,不僅可維護消費者知情權,也能減少通關延誤及裁罰風險,提升整體通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