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分局員警涉貪包庇賭場,偵查終結起訴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周靖婷檢察官指揮新北市警局督察科靖紀小組及金山分局,偵辦莊姓員警涉及貪瀆及包庇賭場等案件,經檢警積極偵辦偵查終結,認莊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對主管事務明知違背法令圖利他人、刑法公務員包庇他人供給賭博場所聚眾賭博、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等罪,提起公訴並將全案移審基隆地院審理。
地檢署指出,全案源於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自清發現,分局莊姓偵查佐疑涉有包庇賭場等行為後,立即指派周靖婷檢察官指揮新北市警局督察科靖紀小組及金山分局共組專案團隊追查偵辦。
經查,黃姓業者自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起到一一三年四月止,在新北市金山區三界壇路、新北市金山區仁愛路、新北市金山區豐漁里等多處經營賭場。莊員時任金山分局偵查佐,經指定承辦取締賭博業務,惟莊員在一一三年二月間即農曆春節期間,得悉黃男在前揭新北市金山區經營數個天九牌賭場後,竟罔顧員警身分,陸續前往黃男所經營的賭場賭博天九牌數次,且依職責本應進行賭場取締,卻反要求黃男在經營賭場期間,須逐日給他一萬元,作為莊員不取締賭場的對價,經黃男應允後,則配合自一一三年二月間到同年四月間,共計三十四天,以每營業日一萬元的對價,前後共交付總計三十四萬元的賄款,行賄莊姓員警,換取莊員違背警察職務,包庇黃男經營賭博場所犯行,不予查緝,讓黃男得以持續坐收非法經營賭博場所的利益。
因認莊姓員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同條例對於主管事務明知違背法令圖利他人、刑法的公務員包庇他人供給賭博場所聚眾賭博、同法在公眾得出入的場所賭博財物等罪。業者黃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等罪。
賭客李姓等人都涉犯刑法,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罪。檢察官偵查終結對莊姓員警、黃姓男子等二人依法提起公訴;另考量李姓等賭客各自犯罪情節後,分別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及給附加條件的緩起訴處分。
黃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刑法賭博等罪,依法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莊姓員警移審基隆地院。另外,李姓等賭客犯刑法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罪,分別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及各於附加向公庫支付新台幣一萬元、一萬元、五千元、五千元的條件後,給予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