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表示進口貨物申報不實遭裁罰,及時補稅可減輕負擔。
基隆關關務長吳慧燕與二位副關務長林佳吟、吳奇陽共同主持記者會說明,補稅減罰不影響救濟,基隆關舉例罰鍰可省65萬元。(記者柳芬馨攝)
【記者柳芬馨基隆報導】補稅減罰不影響救濟,基隆關舉例罰鍰可省65萬元。進口貨物申報不實遭裁罰,及時補稅可減輕負擔。
基隆關表示,商民在裁罰處分核定前補繳稅款,或同意以足額保證金抵繳,符合規定可適用較低裁罰倍數,且不影響後續行政救濟權益;依該關試算案例,罰鍰可由330萬元降至265萬元,減少65萬元。
基隆關關務長吳慧燕與副關務長林佳吟、吳奇陽共同主持記者會,說明行政裁罰原則及減罰措施,提醒商民掌握辦理時機,維護自身權益。吳慧燕表示,行政裁罰並非為罰而罰,核心在於規勸、導正與教化,協助商民建立正確守法觀念。跨境貿易頻繁,業者或一般民眾都可能因不諳法規、申報疏失而涉及違章,海關裁處時須兼顧個案情節與比例原則。她指出,即使法定罰鍰上限可達所漏稅額5倍,也不能一律採最高倍數,應綜合衡酌違規可責難程度、造成的影響及不當利益等因素,依法行使裁量權。
基隆關說明,進口貨物虛報且短漏稅捐,涉及海關緝私條例及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規定時,須依相關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裁處。核定前補繳稅款,符合減罰要件者,可獲實質減罰。以虛報進口貨物價值、逃漏關稅100萬元及營業稅20萬元為例,原應分別裁處3倍及1.5倍罰鍰,合計330萬元;若於核定前補稅或同意以足額保證金抵繳,可分別降為2.5倍及0.75倍,罰鍰合計265萬元。
基隆關強調,簽署「減輕裁罰倍數同意書」不等於放棄救濟,申請復查及後續訴願、行政訴訟權益均不受影響。商民接獲通知應留意期限,及時補稅或繳回同意書;相關疑問可洽法務緝案組陳琪瓏,電話(02)2420-2951分機3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