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客落海致死案,市府全力配合調查,追究業者相關責任。

釣客落海致死案,市府全力配合調查,追究業者相關責任。

基隆嶼外礁釣客落海後,抓住釣竿企圖爬上礁石。(民眾提供)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隆市議員鄭文婷十七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基隆嶼外礁釣客落海致死案,認為基隆市政府在磯釣的管理上有疏失,才會導致憾失的發生。市府表示,釣客落海致死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市府全力配合調查,同時將追究後續業者的相關責任。
鄭文婷議員表示,依現行「基隆市娛樂漁業島礁磯釣自治條例」及「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娛樂漁船業者除應提供釣客無線電對講機,並為釣客投保新台幣二百萬元的保險,同時,娛樂漁船也應該將船停泊在附近海域。
鄭文婷指出,事發當天業者並未提供釣客無線電,且將船停泊在現場約二海里的距離,另外,事發後保險也僅賠付新台幣一百萬元。簡姓釣客的家屬表示,事發後業者完全沒有與家屬聯繫,也不清楚事發經過。家屬表示,希望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同時期盼市府能負起督導責任,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基市產發處指出,有關今年一月三十一日發生基隆外礁釣客落海致死案件,市府深表遺憾,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市府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若有法規相關疑義,將協助提供法規釋疑,絕無包庇情事。
產發處強調,因磯釣活動屬高風險活動,市府於106年訂定磯釣自治條例及兩項辦法針對娛樂漁船及釣客都有規範,並訂有相關罰則。意外發生當天,市府獲報即追蹤後續處置事宜,並就當天業者是否依規定投保及提供安全裝備等,已函請業者提出說明,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市府將提供相關資料,配合司法調查,並尊重司法判決。
基市產發處副處長鄭永陽表示,磯釣是東北角相當盛行的休閒漁業,卻有一定的風險,為維護釣友安全,市府規範磯釣業者,應為釣友於離船登礁垂釣活動期間,投保個人傷害保險及附加傷害醫療保險,每人最低投保金額傷害保險為新台幣二百萬元、附加傷害醫療保險為新台幣二十萬元。並需提供相關救生(艇)設備,如船舷輔助梯、救生圈、無線電對講機等,以降低意外風險。
產發處提醒,每年十月開始到隔年四月是磯釣活動的旺季,釣友在從事磯釣活動時,務必要穿上釘鞋及救生衣,若不慎落海,請先保持冷靜,也別急著往礁石區游上岸,以免釣客遭海流或海浪拍向礁石受傷,正確的方式是向外游到海面空曠處,等待附近船隻前往救援。呼籲釣友在磯釣季期間,應多掌握天候及海浪狀況,並留意海流變化,並遵守島礁磯釣相關規定,以確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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