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局及環保局聯手取締噪音車,召開「寧靜街坊」噪音車輛防治記者會

基隆市警局及環保局聯手取締噪音車,召開「寧靜街坊」噪音車輛防治記者會

圖:聯手取締噪音車創基隆友善「寧靜街坊」,(由左至右)市警局副局長李青泉,市警局交通隊隊長張豫立,市府發言人余治明,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長林佳儀。(基市府提供)

【記者江宏志基隆報導】改裝車產生的噪音震耳欲聾,尤其深夜在街道上呼嘯而過,嚴重影響民眾居家安寧及生活品質,許多市民深受其擾。十四日市府發言人余治明、市警局副局長李青泉、交通隊隊長張豫立、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長林佳儀,召開「寧靜街坊」噪音車輛防治記者會,即日起執行加強取締,未來若違反相關法規,將處以三千到三萬元罰鍰,以有效改善噪音擾人問題。
余治明指出,為能有效遏止車輛擅自違規改裝排氣管及製造噪音案件,除編列明年預算採購聲音科技照相執法設備,也向「環境部」建議下修噪音開罰標準為八十四分貝,現行標準為九十分貝。基隆市「寧靜街坊」專案即日開始執行,在管制時間內汽機車若使用未經審驗或檢驗合格的排氣管行駛於道路,經警察同仁攔查開立通報單,環保局將依噪音管制法第二十三條逕行裁處三千到三萬元罰鍰(無需通知驗車)。
交通隊長張豫立表示,警察局即日起會在每天晚間八點到翌日凌晨二點,規劃「寧靜街坊」專案勤務,一天會規畫六班次執行勤務。未來的勤務執行,除採用定點制度,也會針對全市噪音熱點路段及三十九處汽機車改裝處週邊路段加強攔查。若經檢驗為任意變更或使用未經檢驗合格排氣管,警察會通報環保局依照噪音管制法加以實施罰鍰。
張豫立指出,基隆市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四款公告「基隆市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 公告實施後,警察同仁若有發現變更合格排氣管、使用未經合格排氣管車輛,可於現場以通報單形式,請車輛使用人簽名並拍照,再移交環保局,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二十三條:違反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並告發處分。
環保局科長林佳儀說,環保局明年有編列四套原地科技執法檢驗設備,以及十套固定聲音照相設備。固定聲音照相設備會在各區民眾陳情熱點裝設;而原地科技執法檢驗設備會採機動式,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前往該區檢查。
余治明強調,基隆市除持續執行「環、監、警聯合稽查」外,如張豫立隊長所說,每天晚上八點到翌日凌晨二點,將規劃「寧靜街坊」專案勤務,在民眾經常反映噪音車出沒路段,包括南榮路、仁一路、信一路、東信路、北寧路、新豐街、八堵路、源遠路、湖海路、西定路、基金一路、麥金路等路段,針對全市三十九家列管汽機車改裝處所週邊道路執行定點守望,其餘時段結合一般線上警力,加強噪音車稽查及通報機制。
未來將持續研擬、精進各項執法作為,盼望藉由「環、監、警聯合稽查」能有效改善噪音擾人問題,以維護基隆市交通安全與安寧,讓基隆市民不再深受噪音汙染,建構基隆市民安心、舒適的生活空間,共同創造基隆友善「寧靜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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