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警局員警爆料疑似私下把公務偵防車當成私家車用

基市警局員警爆料疑似私下把公務偵防車當成私家車用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市警局保防科長吳登賀,遭員警爆料,疑似私下把公務偵防車當成私家車用,不但違反規定把車開回家,還用來載送妻小長達五年,油資都由公家買單。市警局督察長陳啟明二十日發出明,市警局已立案調查,若發現科長吳登賀有不法事證,將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絕不護短。
據了解,依據「警察機關車輛適用車種表」規定,公務用偵防車僅限勤務使用,不得挪作私用,警察同仁出勤後必須將偵防車開回警察局內停放,不能私自開回家。爆料員警指出,吳登賀科長明知故犯,因住家距離市警局大概只有七百公尺,卻貪圖一時方便,竟把公務偵防車開回家。
據爆料人指出,吳登賀科長不僅違規把偵防車開回家停放,還把車挪做私用,平時用來接送妻小;由於警察局內每輛偵防車都配有一張加油卡,油資是公家編列預算支付,他把偵防車私用的行為長達五年,等同油資由全民埋單,長期下來「揩走的油資」,無法計算。針對爆料人的說法,吳登賀嚴詞否認,強調在使用務偵防車後,都依規定開回警察局停放,平時都是走路上下班,絕無公器私用。
針對此事,市警局督察長陳啟明出面表示,全案市警局已立案調查,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立場,積極查處,若發現不法事證,依法移送法辦,以維護警察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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