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人注意!報單更正須把握6個月黃金期限。

出口人注意!報單更正須把握6個月黃金期限。

出口人注意!報單更正須把握6個月黃金期限。(關務署基隆關提供)

【記者柳芬馨基隆報導】出口人注意!報單更正須把握6個月黃金期限。
基隆關表示,近來發生出口人於貨物放行後向海關申請出口報單更正,但因已逾《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之6個月申請期限,致無法受理,提醒出口業者務必留意相關時限,以維自身權益。
基隆關說明,前揭6個月期限,係自海關首次核發出口報單副本「沖退原料稅用聯」翌日起算;如未申請核發該用聯者,則自出口貨物放行翌日起算。若逾期提出更正申請,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海關原則上將不予受理。
基隆關指出,可例外受理之情形包括:一、持有簽證機關核准之輸出許可證修改申請書;二、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核發現出口報單資料有誤,或營業人申請更正零稅率銷售額等,並持有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三、其他特殊情況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海關查核屬實者。
基隆關提醒,出口人如於貨物放行後需申請報單更正,應留意法定期限並備妥相關文件,以利海關審核,避免因逾期申請而影響自身權益。如有疑問,可洽基隆關桃園分關林股長,電話(03)355-8220分機162。